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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讲堂
倡导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
中国保险报网 2018-03-15 15:12:00 作者:主讲人:张阿玲

    每到“3·15”,打假维权就掀起一阵热潮。不少保险公司也借机在“3·15”期间提升服务质量、做出各种样式的承诺。除了集体向社会发布服务承诺的行业行动,还有高管坐镇保险,大胆求吐槽,高调晒出成绩单等创新举措,以求寻找改进服务的着力点。2018年,北京保监局、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也不例外,以提示消费者如何防范风险,识别保险金融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发力点,推出了退保理财有陷阱、互联网保险购买注意事项等方面的一系列温馨提示。

    “退保理财”的三个知道

    近期,有公司反映,部分已经离开保险行业的销售从业人员向保险消费者推介销售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声称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低,鼓动消费者退保或利用保单贷款获取资金购买此类产品。为此,北京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退保理财”有陷阱,应当理性认清。

    “高成本”。大家都知道,正常退保消费者需要承担退保损失,保单贷款也需支付较高利息。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一旦退保,保险相应的功能也无从发挥。如果销售人员鼓动“退保理财”,您应当充分考虑为之付出的高额成本。

    “高风险”。销售人员推销此类“理财产品”大都以“高收益、高回报”为噱头,但此类“理财产品”经营机构大都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经营风险极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了金融诈骗或非法集资。如果想购买此类“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消费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免蒙受巨大损失。

    具体信息。购买时请仔细阅读所购产品的合同条款,并通过多渠道收集信息,全面了解产品性质、是否经过监管机关备案或核准、发行机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领域等。此外,还要注意留存销售人员介绍产品时的有关资料,以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证据。

    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做到“三注意”

    互联网金融因门槛低、操作简单,成为新时代金融消费特点,但与此同时,消费者权益又极易受到损害。据了解,从e租宝到钱宝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案例屡见不鲜。截至今年1月,问题网贷平台数量累计达410家,涉及资金超过千亿元。这种情况下,如何有效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显得愈发迫切。

    北京保监局介绍,目前市场上各种带着互联网色彩的保险组织模式、产品开发模式、营销模式等此起彼伏,少数业外机构和个人更是假借保险公司的名称或logo,对保险产品做不实宣传,部分互联网信贷平台、P2P公司虚构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协议或保障责任,借助保险公司信誉为其信贷平台业务“增信”,误导社会公众。

    为此,保险专业人士指出,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产品要做到“三注意”。要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比如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的保险网上商城以及保险公司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都为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要注意平台或机构是否有资格。直接开展承保、理赔、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的机构,如保险网上商城,必须有保险业务经营或代理资格,他们会在网页上披露合作的保险机构信息,同时保险机构官网也可查询到合作网站的信息,以便相互印证。要注意甄别所购产品真伪。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免责范围,谨慎购买承诺高收益的产品,防范不法分子以高回报为诱饵、假借保险名义推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理性消费必须做到“四看”

    金融保险活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在方便人们获取信息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人们的行为习惯,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误导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自身偏好的产品和服务。为了让更多消费者不再走弯路,倡导健康的保险消费理念,切实根据自身需求购买到适合自身的人身保险产品。为此北京保监局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专门设计印刷了明明白白买保险的海报和折页,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务必要做到一看需求、二看产品、三看收入、四看条款。

    人生的不同阶段,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同。一般来说,年轻时候偏重家庭经济责任,如身故和伤残的保障;中年时候偏重子女教育储备和养老储备,同时对于健康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时候偏重养老、健康护理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产品。同时,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通常来说,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定期寿险等保障成分相对较高;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储蓄的成分相对较高。尽管部分寿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消费者应当根据需求来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

    保障型产品可以用相对较低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额,通常建议投保人将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设定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设定为5~10倍。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消费者应当考虑选取缴费方式合适的保险产品,一般来说,保费支出在年收入的5%~15%之间为宜。特别要注意的是,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不能片面听信销售人员的介绍或承诺,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清楚保险“保什么”和“不保什么”,依法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充分享受到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