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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职工大病保险为全市19.69万职工提供风险保障393亿元
2017-06-22 16:02:00 作者:

  烟台市职工大病保险为全市19.69万职工提供风险保障393.8亿元。该保险由人保财险公司中标承办,期限为3年,为参保职工提供每人每年最高限额20万元的门诊大病、住院费补偿。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60%补偿。保费按照2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该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是对目前实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救助金制度的有效补充,能够有效减轻参保职工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