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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闻
烟台保监分局在全市保险业开展信用承诺工作
2018-01-08 16:10:00 作者:

  

  为提高企业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根据《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烟政发[2015]27号)和《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1711号)等文件,按照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烟台保监分局在全市保险业开展信用承诺工作。驻烟台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知晓企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在信用建设方面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并根据自愿原则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包含八个方面的内容,信用承诺书将按照规定通过行业监管部门网站、“信用烟台”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不断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