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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荣获山东省“百家社会组织标杆”称号
2022-12-01 14:25:03 作者:

近日,在山东省民政厅组织的“百家社会组织标杆”选树活动中,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下称市协会)在全市千余家社会组织中脱颖而出,被评为省级“百家社会组织标杆”并获发文表彰。

今年以来,市协会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辅助监管 服务会员”为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打造多层次行业交流平台:党建共建交流平台、媒体宣传平台、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行业案件快速侦办平台、医保大数据快速理赔平台等,推动实现行业内外资源共享、协调共促,亮点频现。

一、党建引领,凝聚行业合力。在烟台银保监分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协会党支部持续强化“理论学习、责任担当、意识形态引领、制度建设、行业共建、廉政自律”六方面工作,不断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持续增强党建创新力。行业对坚持“政治性、人民性”的认识持续提升,“保险为民”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持续深化。

二、守正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一是坚持“保险姓保”,引导回归保障本源,发挥行业社会“稳定器”作用。二是鼓励保险资金落地烟台,发挥行业经济“助推器”作用。三是支持货运物流。四是助力“专精特新”企业。

三、聚焦“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一是积极倡导财产险会员大力发展农险业务,全省首单小麦制种保险、政策性生猪价格保险、苹果日光寡照指数保险、商业性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花落烟台。二助力端稳“粮食饭碗”,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三是助力“特色农业”,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四是助力“海洋经济”。

四、服务民生,践行社会责任。一是完善民生体系建设,提升商保理赔效率。二是加强“新市民”保险支持。三是发挥风险防控作用,帮助防灾减损。

五、严格自律,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辅助监管 服务会员”作用,严格按照自律公约开展自律工作,一是强化预警监测。二是强化自律约束。三是强化检查督改。四是强化合规培训。

六、法保共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践行分局党委“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纠纷调解工作。一是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调解模式二是积极探索“线上调解”模式,“让网络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进在线签署调解协议。三是搭建行业普法平台

七、警保协作,建设平安烟台。一是协同公安、财产险会员建立机动车保险赔款预付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机制,充分发挥救助基金“扶危救急”作用,有效缩短救助基金回款时限,提高救助基金运用率,属全省首创。《山东法制报》《人民公安报》《烟台日报》进行报道。二是与交警支队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提升项目,协调财产险会员参与全市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三与市公安、司法部门加强交流协作,与经侦、刑侦、交警等开展调研座谈,就联合打击“代理退保”“保险欺诈”进行研讨,形成共识与合力,建立联动合作机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稳定行业发展环境。四是搭建警保协作信息平台,对“保险欺诈”开展风险预警。

八、慈善公益,助力首善烟台。一是支持防疫抗疫。二是奉献行业爱心,积极参与“爱心助浴”“美丽庭院”“希望小屋”“乡风文明100”“暖冬助学”“慈心一日捐”等公益慈善项目建设,为打造“首善烟台”提供有力支持。2022年,被烟台市慈善总会授予“先进慈善义工管理中心”荣誉称号。

荣获“百家社会组织标杆”荣誉称号是肯定更是激励,市协会将继续在银保监分局党委正确领导下,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和基层组织建设,明确“辅助监管 服务会员”职责定位,认真执行各项决策部署,做好行业自律工作,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沟通协调能力,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传播行业正能量,为促进全市保险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