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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要闻
烟台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救助基金垫付款机制运行初见成效
2023-05-25 15:09:04 作者:

  在烟台银保监分局指导下,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烟台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省内首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预付款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机制,自建立至今运行顺畅,初见成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全市共计垫付事故210笔,垫付金额1733万元。其中50笔已顺利偿还,金额268.82万元,烟台保险业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金融政治性、人民性要求,为发挥“警保联动”扶危救困作用打造烟台新模式。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国家设立的对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若伤者急需医疗救治,但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者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车辆肇事后逃逸,当事人可以申请救助基金来垫付抢救费用。但救助基金有限,待到伤者治疗完毕出院结算后保险公司再进行赔付,势必加长了救助金使用的时间,降低了救助金的运转率。

  利用财产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预付款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能够有效缓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周转压力,提高资金运转效率,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伤者申请和使用的获益面,使更多伤者有了申请救助的可能。

  机制建立半年来,市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机制落地见效,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组织辖区财产保险会员单位开展相关岗位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救助办民警与公司理赔人员及时交流;组织专题调研,打通堵点,畅通机制,推动垫付基金顺利偿还;强化追踪落实,逐个案件、逐笔救助金落实进度,打通“最后一公里”。下步,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将继续深入落实银保监分局党委安排部署,发挥协会力量、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关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案件,加大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救助与关爱,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贡献保险行业力量。